1、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不包括草稿纸)外,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包括手机、背包、手提包、水杯、水壶等物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所携带的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必须在开考前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并进行隔离。由于监考人员不负责保管,故请应试人员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
2、本次考试考场设在佛山市第三中学(初中部)(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86号)教学楼季雅楼。应试人员可以于2018年10月27日上午8:45开始进入考场,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室。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离场。
3、参考人员尽量绿色出行,若驾驶车辆前往考场的应当停放在周边的停车场(详见附件,费用自付),经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查验身份后从佛山市第三中学(初中部)卫国路正门口步行进入考场,根据指引到达考室。
附:
1.简易公共交通指引
可乘公交车110、111、115、125、128、143、153、164B、182、桂28到十三中公交站。附近地铁站有祖庙站(需步行618米)、普君北路站(需步行683米)。
2.考点周边停车场示意图
版权所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维护及技术支持:广州南方人才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