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即将组织开展。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父母一方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持证
学生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学生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补贴申报系统已动态关联个人社保卡,学生名下有社保卡的需选择社保卡金融账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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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