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会计工作。
2、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领取《资格证》。
未具备上述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鉴定证书(五级或以上),可申请领取《资格证》。
(1)不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但自毕业之日起超过2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3)被吊销《资格证》或者《资格证》因故自行失效的,但符合重新申领条件的人员。
因有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二)所需材料(凡复印件一式两份)
1、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或者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4、符合规定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鉴定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