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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广州 |
一、办理对象 |
- 应届毕业生及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 广州生源须大专以上学历,非广州生源须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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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所需材料 |
- 本人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单位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 接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填写《人事代理协议》,交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 属暂缓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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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程序 |
- 客户上交材料,我中心向市人事局提出申报接收计划。人事局审批后,我中心通知客户领取《高校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 客户将《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就业协议书》一份交学校,一份交接收单位。
- 正式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中心报到。
- 我中心审核相关资料后,通知客户领取《广州市入户指标卡》。
- 客户领取指标卡后,持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自行前往入户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入我中心集体户籍的人员请参照《集体户籍迁入办理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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