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及人数: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三)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六)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7年6月1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6月1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10:00 时至7月21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形式:电子邮箱报名。应聘者请根据附件1:《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每个岗位指定的邮箱投递报考资料,请注明投考岗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扫描件与个人简历。
四、考试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根据应聘者报送的材料情况,确定面试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核对。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按《岗位需求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符合聘用人员,由人才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聘用期间试用期一个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job168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sydw.job168.com/)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我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437857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4389329
附件:1. 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