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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人才引进(工作调动)
一、办理流程

二、提供材料
1、申请人提供材料:
① 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或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鉴定结果原件及复印件(注:2001年之前毕业的需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学历鉴定,2001年后含2001年毕业的,可直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鉴定结果并打印即可);
③ 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附首页即地址页复印件);
④ 计生证(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离异人员按未婚人员办理,需另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同时提供配偶方以上材料,如有小孩随迁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及小孩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接收单位(即用人单位)提供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用人报告(单位盖章,需注明入职时间及工作表现)
④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需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⑤广州市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负责人需在意见栏上签名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3、原档案单位提供材料:
①申请人人事档案;
②同意调出函;
③现实表现(含“六四”、“法轮功”表现)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8号广州市赛马场附楼一楼第六段
联系电话:020—87533909 85515787 87539882 85515893 85512756 85514853
传真:020—8753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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